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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 音乐

昨天,薛婉儿已经派人来取走了曲谱,还回赠了一盒精巧点心。

杜若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心理有毛病,他总感觉在古代没啥安全感,所以即便是花魁送来的点心,他都叫人用银针探过后,又先给小狗喂了几块,无事后才敢吃……

这天晚上,杜守义很晚才回来,一回来就哈哈大笑,吵醒了一大家子人。

身为长子的杜若也不得不披衣起床,去主院问了这老哥几句,得知杜守义是经过这几天精心布局,今晚一举将两名飞贼分别抓获,才会如此开心。

“这两个贼人武艺实在是高强,其中一人被五百军士包围,竟差点让他跑了,多亏刘统制带了弓兵营!”

杜守义唏嘘不已,这让杜若印象深刻,心说一人单挑五百军士,就算官军可能是要活捉没下死手,这种武功也太恐怖了,莫非这个时代真的有前世电影里那种功夫?

杜若暗暗摇头,电影里太夸张了,但这毕竟是冷兵器时代,这会的武林高手身上的功夫也不是前世普通人能想象的。

“祝老爹你早日结案。”

打了个哈欠,说了句吉利话,杜若就欲转身回去睡觉。

“若儿!”

杜守义叫住了他,叫的时候语气严厉,但马上又转为温和:“这几天我公务烦身,有些事没问你。听说你自创了白话诗,还给薛行首做了曲子?”

“是啊,怎么了?”

杜若懒散看着杜守义,这几天他的几首白话诗在苏轼等人的宣扬下,已经在眉州文坛传播开来,白话诗无诸多规矩束缚,文字凝练,句子富含哲理,一下就得到了众多文人的喜爱,以及跟风创作。

逐渐有风靡之势。

不过也有很多守旧文人对白话诗大加批判的,认为这等诗不配称之为诗,会玷污诗坛。

总之,双方争论不休,这是任何新文化初生时的常态,越争论,就越火。

但不论是批判的还是追捧的,都对“发明者”杜若没有意见,毕竟那三首白话诗读起来太美,他又有《声声慢》和《木兰花令》两首精妙词作在前,杜若在眉州文坛已经有了一席之地。

杜守义摇摇头,劝诫道:“我对你的白话诗没什么偏见,但你要记住,这白话诗和词只是闲暇取乐而已,与科举无益,万不要本末倒置,将燕巢于幕上啊!”

杜若微微一笑,心说这老哥到有些心机,他回道:“父亲知道我最近在读《春秋》所以考我呢吧,原话是‘犹燕之巢于幕上’,出自《春秋左传.襄公二十九年》,是季扎出访晋国,警告孙文子的话,原句是‘夫子之在此也,犹燕之巢于幕上,君又在殡,而可以乐乎’,对不对?”

杜若这会也是想卖弄一番,毕竟过目不忘,他内心难免膨胀。

杜守义看着杜若,只是点点头,道:“看来我儿知轻重,是我多虑了,去睡吧。”

杜老哥冷淡的反应让杜若有些郁闷,他本以为自己说出典故后,杜守义怎么着也该哈哈大笑两声对自己一番夸奖吧,居然只是点点头,太不给面子了。

但郁闷归郁闷,杜若也没吭声,老实回去睡觉。

杜若离开后,杜守义脸上才露出一抹狂喜,眼里充满了得意之色,但不一会儿他就深吸几口气,暗暗告诫自己:要收敛,收敛!不能再像小时候那样将他捧上天,害他骄纵。

………

杜若穿越来后已经连续苦读好些天,今日打算给自己放假,去青楼听歌保健下耳朵。

但在出门之前,杜若打算先找杜守义借七八个都头衙役当保镖。

女儿节那天杜若被黄午刺激到了,这货不过是通判儿子,出门居然能调衙门人当保镖,自己堂堂知州公子,身边竟然只有个书童?

这guan二代混的丢份啊。

这可不行,以后自己出门也得带足保镖,前呼后拥。

但他还没出东院,李管家却来禀报,说李三求见。

“不见,打发走。”

杜若直截了当,那日体罚了李三后,他便命人找大夫帮他医治,如今他已经痊愈,杜若便教李管家给他支半年工资,逐出宅邸。

杜若也算仁厚了,主要是记忆中李三虽然带着原杜若不学无术,荒废学业,但别的方面确实对杜若没话说,在街头和小混混有冲突时,这个李三都死死挡在原杜若身前,豁命帮他挡拳头石子。

“喏。”

李管家走出去,杜若换了身衣服,正要出门,杜青却来告知他李三离开府邸后,在后门巷子口跪着,口口声声要见自己。

“李三他只想亲口给少爷道歉。”杜青小声道,他和李三玩了这么久,当然也存着情义。

杜若却摇摇头,淡淡道:“叫李管家给他支一年工钱,告诉他我已经不怪他了,但缘尽于此,以后不出现在我面前就是最大的报答。若还不走,我会翻脸!”

其实事情已经完美解决,杜若可以留下李三在身边当个小厮,但前世的阅历让他永远不会给别人背叛他第二次的机会!

所以李三,不能留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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