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获取足利成氏与上杉家族的支持,陈忠明派出使者,邀请双方势力高层举办了一场“交流会”,其实就是“分赃大会”。
数月后,足利成氏与上杉家族和谈,同时以原足利幕府失德导致倭国大乱为由,一致推举柳生长信为新一代幕府将军。
陈忠明三辞三让之后,勉为其难的称大将军号,建立了柳生幕府。
至此,倭国被三股势力瓜分,第一股也是实力最大的一股是柳生家族,第二股是上杉家族,第三股是足利成氏。
之所以没有“天皇”什么事,是因为这个时候倭国的“天皇”只是一个宗教领袖。
历史上到了倭国的战国时期,所谓的“天皇”也只是一个“吉祥物”,并无实权。
据说历史上第一个用“天皇”这一称号的,是在倭国推古朝时代摄政的圣德太子,他在遣小野妹子给隋炀帝的国书中写道“东天皇敬白西皇帝”,曾引起过隋炀帝的怒火。
不过,隋书对此类国书的纪录为“日出处天子致日落处天子”,之前都称倭国统治者“王”或“大王”。
倭国统治者使用“天皇”称号大概是在倭国历史上的明治时期,倭国“天皇”正式对外的文字记载最早是华夏历史上的民国时期。
所以,在眼下这个时代,倭国并没有“天皇”这个称号的国家元首,只有代表宗教领袖的“天皇”,而且这个“天皇”既不自称“天皇”,对外也不称“天皇”,有点像某个宗教家族代代传承的教主。
陈忠明率领柳生幕府归明之后,朱高煦做出了对倭国“天皇”的处置。
首先是去僭号,毕竟天无二日,世界上只有大明皇帝可以使用天、皇、帝这些,其他任何国家的君主都不能用,否则就是大逆不道。
至于说这是对“天皇”的翻译,因为其发音就是“ten-no”,哪怕音译成“天王”也带了个“天”字。
这是僭越,绝对的大逆不道,必须彻底废除。
既然倭国归明,那就必须遵守大明律令,所以对“原天皇”的处理也很简单,那就是给他在大明京城郊外修一座大的寺庙,送他与他的宗族进去当真正的和尚,且不准其离开寺庙。
而且今后“天皇”只准翻译成其他的,叫“藤僧先师”、“藤大和尚”都可以,总之不能再翻译成“天皇”。
当这代“天皇”圆寂之后,那么“天皇”也就彻底成为了历史。
因为倭国都不存在了,倭国宗教领袖也自然应该消失。
之所以让所谓的“天皇”多活几年,是大明乾熙皇帝仁慈,想给对方一个体面罢了。
足利、上杉等首领才不会管这些事,他们本来对“天皇”就有没有什么感情,如果与大明开战,打到最后死的肯定是他们。
说到底,他们无所谓被谁统治,只要给他们世袭的领地就行。
其次,明确东瀛都司与鲸海都司的辖区,以及东瀛都司下辖三个宣抚司各自的辖区,不属于本司辖区的不能觊觎或霸占,比如早在永乐中期就归明并被朝廷设置为琉球府的地方。
总之,朝廷划给你们宣抚司的才是你们的,不给你们的不能抢,否则属于犯上作乱,朝廷派兵灭了你们也是咎由自取。
最后,既然倭国不存在了,那么原先的倭国货币也就得强制废除,但允许按一定比例兑换成大明宝钞。
大明的所有藩王封国、臣属国、附属国都必须使用大明宝钞。
不使用宝钞就是对大明不忠,既然对大明不忠那就不是大明的臣属国、附属国,若是遭到大明亲王藩国的攻击,大明是不会出手制止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