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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 混账话

程知节砍翻一名黑衣人,不满地嘟囔。

没法,自己是一流战将,尉迟融是超一流战将;

自己是马槊名家,铁匠是夺马槊名家。

臭铁匠就会抢风头。

有尉迟融上阵,即便涌入的黑衣人已多达百人,依旧被打压得苦不堪言,仿佛狂风暴雨中那朵饱经摧残的小百合,他们才是被攻击的一方。

有这两个凶人入阵,柴令武他们的压力轻了许多,在做了一台截肢手术、一台阉割手术之后,三人再度向前,又揽下了一名黑衣人。

柴刀虽然担心柴令武,看看他的举动便知道他肩膀的伤,除了流血之外并无大碍,也就放开手脚对付黑衣人了。

程知节瞟了一眼柴令武,不禁嚷嚷:“好家伙,嗣昌的儿子,下手够狠的。”

柴令武翻了个白眼。

说屁话呢,这个要命的时候,不狠不如去自尽。

台上的阿史那咄苾嘴角泛起一丝苦笑。

身为突厥的大可汗,却成为大唐的阶下囚、舞者,自然是令突厥蒙羞,好好的突厥也因此四分五裂,多数小可汗、俟斤对大唐俯首称臣,少数企图重振突厥的俟斤自然想夺回控制权、振奋人心。

想实现这意图,最快的途径是抢回阿史那咄苾,以他为傀儡,重新召集人马,倒不信大唐能在草原上跟他们兜上几年的圈子。

抢人的难度大了些,倒不如直接杀了阿史那咄苾。

突厥之耻一旦灭了,拖上几年,召集新生代重新自立,同样可行。

自从落入张宝相手里,阿史那咄苾就知道,自己的命运几乎已注定。

没有大唐的保护,自己会被昔日的部属撕成碎片。

突厥的图腾是狼,优胜劣汰的做派也像狼,失败的狼王,除了孤独流浪,就只能被同族所杀。

阿史那咄苾也搞不清楚,自己对大唐该是什么情感。

黑衣人的数量骤然增加,竟到了二百之数。

“还在等南衙宿卫的人马吗?他们不会来了!”

棘蝲斩出一刀,脸上浮现出残忍的笑意。

程知节咧开血盆大口狂笑:“小崽子,你以为长安就南衙宿卫吗?儿郎们,立功的时候到了!”

晓月楼外、阁楼上,涌出五百甲胄齐全的刀盾手,目光热切地望着黑衣人。

赏银什么的倒不怎么在乎,可用人头领得永业田,这才是可以传子传孙的传家宝啊!

农耕社会,百姓对土地的执著,导致了大唐府兵的好战。

主场作战,以有心算无心,还特娘的是步战,谁怕谁?

“那个脑袋是我的!”

“五亩良田,乖乖站好!”

“吃耶耶一刀!”

李靖灭突厥的仗打得太漂亮了,让大唐卫军、府兵、百姓的心气都提了起来,“一汉抵五胡”的说法暗戳戳地流行,府兵们的战绩也很对得起这个说法。

府兵上场,柴令武这号半吊子货顺理成章的功成身退了。

看着柴令武染血的肩头,柴刀割下他肩头的布料,一杯烧刀子倒下去,刺激得柴令武直哆嗦。

好吧,这种简易消毒手段还是柴令武教柴刀的,虽然烧刀子的度数略低,总归是聊胜于无。

然后,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制成的、黑乎乎的金疮药按到伤口上,柴刀跟荣娘子讨了一截布条给柴令武包扎上。

这时候,高文敏、李崇义两个损货才指着柴令武大笑。

因为柴令武以地趟刀破敌,没少在地上翻滚,饶是晓月楼每天清扫,也难免沾一身尘埃。

要是以前那个柴令武,说不定会有几分厌恶;

现在的柴令武,没那臭毛病。

不管多狼狈的招数,能破敌就是好招。

李明英扭扭捏捏地走过来,对柴令武叉手行礼:“方才多谢庄主了。”

柴令武翻了个白眼:“没那个本事就别瞎掺和!”

李明英瞬间如点火的小炮仗,叉着腰,指着柴令武开骂:“要不是我出手,你们还得被人家压制!死没良心的!”

柴令武听到这话,浑身不得劲。

不是,即便你少了零配件,本质上你还是男人,你搞出小娘子的腔调做什么?

尘埃落定,荣娘子轻笑着叉手行礼,谢过各位出力的人,转身好奇地看向柴令武:“柴庄主向来不以武力见长,为何如此奋不顾身?”

柴令武龇牙咧嘴,笑容里透着一丝狠厉:“长安是大唐的长安,是大唐儿郎的长安,是我们的长安。我们可以在长安捣乱,外人不行!谁来弄死谁!”

程知节哈哈大笑:“这混账话,对老程的脾气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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